关于2024年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根据《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现启动知识产权相关扶持项目的申报,包括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涉外商标注册、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的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两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不包含由各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1、扶持标准: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官费的50%,官费为缴纳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官方规定费用。对同一国内发明专利不与市级相同事项重复资助。

2、申请资助的专利需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日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不予资助。

4、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权利人;专利授权证书中的专利权人地址应当属于松江区。

(二)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

1、扶持标准:对通过PCT途径且经过有关专利审查机构实审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官费的50%,每件不超过2万元。官费为缴纳给有关专利管理部门的注册费、审查费等官方规定费用。对同一PCT专利不与市级相同事项重复资助。

2、申请资助的专利需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日31日期间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

3、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权利人。

4、以上资助金额均为人民币。以外币结算的,人民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当天公告的中间价为准(搜索“人民币汇率”进行查询)。

(三)涉外商标注册

1、扶持标准:对开展涉外商标注册的单位,给予30%的涉外商标注册费用资助,单个国家或地区补贴不超过5000元,每家单位资助不超过5万元。

2、商标注册时间应在2023年9月20日(含当日)以后。

3、以上资助金额均为人民币。以外币结算的,人民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当天公告的中间价为准(搜索“人民币汇率”进行查询)。

(四)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

1、扶持标准: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相关认证机构审核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9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实际发生认证费用是指“初次认证、监督审核(年审)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和。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资助范围。

3、申请人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证书在申请资助时必须在“有效”状态。

4、之前已申请过首个认证周期初次认证或年审费用补贴的,本次可申请资助首个认证周期内新发生的年审费用的补贴。

特别说明:根据区财政产业政策资金管理要求,符合多项支持事项条件的请一次合并申报。


三、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2024年8月31日前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网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


文源: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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