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八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修改专利证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4年6月1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版专利证书。新版专利证书沿用A4规格竖排版式,优化调整著录事项布局。
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颁发的旧版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提供更换新版专利证书服务。对于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1.2节的规定请求更换或更正专利证书的,2024年6月1日(含当日)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版专利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专利证书式样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10日
改动一:由两页变成一页。 新版专利证书篇幅从两面变成一面,使专利证书内容更加简洁。
改动二:原申请和发明人位置变动。 旧版证书:申请时的申请人和发明人在证书背面。
新版证书:申请时的申请人和发明人在证书正面。
(注意:提交申报时,发明人一定要确认清楚,如果发明人写错,进行变更后,原发明人也会在证书上。)
改动三:专利权人位于发明人前。 旧版证书:发明人位于专利权人之前。
新版证书:专利权人位于发明人前面,使专利的权属能够迅速被识别,突出了专利权属的重要性。
改动四:专利号、授权公告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集中。 旧版证书:专利号、授权公告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分散,在查找信息时,一部分人容易错把授权公告号当成专利号。
新版证书:专利号、授权公告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集中,容易查找。
改动五:二维码下方添加了文字说明。 新版证书:二维码下方添加了文字说明“专利公告信息”,能让人更清楚的知道该二维码的作用,通过扫描二维码后可以查看专利文本,无需再登录其他系统。
改动六:删除了年费提醒。 旧版证书:专利权人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年费。本专利的年费应当在每年xx月xx日前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新版证书:无年费提醒文字。
(注意:没有了年费提醒,大家一定要记得关注自家专利年费的缴纳时间,避免忘记缴费造成专利失效。)
改动七:专利著录项目内容修改。 旧版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新版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决定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有效性及专利权人变更等法律信息以专利登记簿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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