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快向上市审核机构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
2、聘请专业律师,对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拆解,客观性分析是不是实际掉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出具详细的不侵权比对法律意见书。
3、重点论证专利诉讼不会影响企业“营业收入”和“持续盈利能力”。
4、对涉诉专利向国家专利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
5、发行人也需要向上市审核机构说明对方发起诉讼的目的完全是以不正当竞争手段阻碍发行人IPO为主要目的提起的恶意诉讼。
6、发行人在做到以上相对应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可在专利律师及IPO律师的指导下同步与原告积极洽谈和解方案,争取以公平合理的条件与原告达成和解,避免对IPO审核造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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